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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宜小布来帮忙#
栏目
紧紧围绕市民群众所需
梳理解答提问
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
您关心的问题有回复啦!
01
【问】宜宾公积金目前可以又提又贷吗?可以的话需要哪些资料呢?
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的,应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还贷协议》,由市公积金中心在每月还款日划转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本息。
若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一次性归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需还款满12个月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及还款卡直接到受托银行办理,还款日当日不能办理。
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不同的业务有不同的政策要求,具体业务办理可向所在区(县)的公积金管理部咨询。
02
【问】房子不在宜宾,但是本人在宜宾工作并且是租房住,可以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吗?
【答】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可以申报“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但需注意的是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只能二选一。
03
【问】本人家住在临港,周末想在临港的中小学校里面打篮球,目前哪些学校是对外开放呢?
【答】所有公办中小学周末都可以对外开放,如:七初中、洪谟小学等。
进入学校需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爱护公物,若损坏公物要进行赔偿。
您是不是也有疑问待解
来源:宜宾发布
编辑:赵蓓 牟曦
责编:张洁
编审:杨湖平
监制:蓝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