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筑牢宜宾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人才支撑,决定面向海内外引进储备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海内外高校毕业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及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已在宜宾市、县(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宜高校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之内。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全市市属国有企业、县(区)企业,在宜高校和科研平台共计划引进人才1089名,分3个类别:
(一)市属国有企业和科研平台:拟引进人才326名;
(二)县(区)企业:拟引进人才9名;
(三)在宜高校:拟引进人才754名。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事宜另行公告。
三、基本条件
四、引进程序
五、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等政策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硕、博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给予15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
(二)创业补助:对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硕、博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5年内给予1500元/月—4000元/月的创业补助。
(三)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按程序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等。
县(区)政策待遇以各县(区)人才政策为准。
在宜高校政策待遇以各高校人才政策为准。
六、有关提示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各县(区)委组织部、在宜高校负责解释。
七、咨询联系方式
具体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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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宾发布
编辑:罗艳菊 编审:杨湖平 监制:冯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