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民以食为天。在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即将来临之际,宜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于近日出台印发《宜宾市严格筑牢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食品安全防线十条措施》,积极清除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小摊贩(简称“三小”)监管盲区切实筑牢“三小”食品安全防线,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十条措施主要包括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食品安全责任严格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严格督促食品三小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食品三小生产经营负面清单扎实开展食品小作坊安全隐患大检查探索创新食品三小管理模式。


在严格督促食品“三小”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上,督促食品“三小”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验,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按规定时间保存;使用的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无害、清洁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在明确食品“三小”生产经营负面清单方面,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膳食食品;

禁止生产加工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果冻;

禁止生产加工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酱油、醋和酒类,使用食用酒精加工生产酒类,生产预包装酒类;

禁止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

禁止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禁止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

食品小经营店禁止经营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禁止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禁止从事食品批发或以网络销售、自动售货等方式销售食品等。

全市范围内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现制乳制品。


在探索创新食品“三小”管理模式上,强化食品“三小”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鼓励集中经营。鼓励各县(区)人民政府借鉴筠连县推进“十、百、千”食品企业培育工程经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经营店扶持力度。在确定区域外,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可以临时确定区域和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



:宜人宜宾

编辑:牟曦

责编:杨湖平

编审:胡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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