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五大队获悉:近日,成自泸高速上发生多车连续事故,导致九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没有人员伤亡。经民警调查,当事驾驶员未规范摆放警示标志以及后车未保持安全车距,是引发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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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突发故障 后方15米摆放警示标识

2月20日11时左右,驾驶员林某驾驶白色轿车由成都往仁寿方向行驶,刚出二峨山隧道,林某便感觉车辆故障加不上油,车速逐渐放慢,林某索性等待车辆自然滑行,最终将车辆停在了小客车道(超车道)上。

民警介绍,该路段为下坡弯道,事发时正下着小雨,路面非常湿滑。通过调取高速公路监控查勘,林某下车后,仅在车辆后方15米处摆放了三角警示标识,人也没有撤离到护栏以外,便站在车辆后指挥后方来车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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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让不及 九车碰撞

大约9分钟后,一辆本田轿车和雷克萨斯轿车因未保持安全车距,无法变道避让,停在了林某车辆的后方,紧随其后的长安轿车因跟车距离太近与雷克萨斯发生了碰撞,长安轿车后方的三辆小型客车均避让不及紧急向右侧车道变道,这时在右侧车道正常行驶的一辆大型货车来不及避让突然变道的三辆小型客车,连续碰撞了三辆小车并推行着一起行驶了十余米后停下,大货车后方又有两辆小型客车制动不及与现场车辆发生了碰撞,事故一共造成九辆车受损,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民警分析,在此次事故中,林某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没有及时将车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也没有按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车上人员也没有撤离到护栏以外的安全地带,后方车辆也存在未保持安全车距等违法行为,导致紧急情况来不及刹车,于是发生了一系列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警方对林某及后方未保持安全车距的车辆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不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和不保持安全车辆的行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和罚款200元、不记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务必尽量将车辆移动到应急车道,车上人员撤离到护栏以外,驾驶人在车辆后方150米外设置三角警示标志,然后立即报警,同时谨记,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行车距离。


END


来源:宜宾广播电视台

编辑:邹   岭

编审: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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