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6日,宜宾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放管服”改革办〔2019〕42号)。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流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31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9〕14号)等有关规定,为不断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办理,优化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报装程序,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我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涉密项目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从项目生成阶段开始,包括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中,所有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报装、接入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通信广播电视报装、接入为重点,从减环节、优流程、压时效、提效率等方面入手,精简企业在办理水电气通信广播电视报装、接入过程中关联度不高的前置审批事项,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时限长、环节多,材料重复提交等问题,健全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办理模式和“互联网+”服务机制,优化水电气通信广播电视报装、接入内部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2019年年底以前,力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

三、主要措施

(一)最大限度压缩报装时限。供电方面:将居民用户、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7个、15个、21个、38个工作日以内。供水方面:单表用户供水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安装时间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户表改造工程及户表新装工程20户以内(含20户)供水报装办理流程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具备进场条件后,安装实际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户表改造工程及户表新装工程20户以上、二次供水、市政供水管道等供水安装工程,供水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按照供水安装合同中约定的工期完成安装。供气方面:将用气报建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施工时间,主城区小型客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普通客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其他县(区)距离中压管道1km范围内,25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距离中压管道1km以外范围,4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通信方面:报装时间(即企业申请至准予接入公用通信网络)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各运营企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广播电视方面:报装时间(即企业申请至准予接入广播网络电视网)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广电网络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

(二)推行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服务模式。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设施报装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报装、接入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并按照事权划分分发相关单位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办理结果统一由综合服务窗口通过邮寄或通知申请人领取。

(三)大力减少前置要件。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报装纳入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办理,打通部门专网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信息通道。凡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报装、接入申请材料中,涉及到其他行政机关出具的批准书、意见书、许可证等前置要件全部取消,并实行容缺受理,所需前置要件由审批单位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共享取得。

(四)调整优化审批办理时序。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及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报装调整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提前介入,由审批单位告知企业相关流程及技术指导意见,相关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四、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收件。综合服务窗口收到申请人申请后,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对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及完整性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对符合申请材料清单的,综合服务窗口应当场予以接收,并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回执单》。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完整的,综合服务窗口应当场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资料。

申请人向综合服务窗口提出容缺受理的,对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审批事项,综合服务窗口应接件,同时要求申请人填写容缺受理承诺,要求申请人必须在承诺时间内将容缺材料补齐补正,并说明逾期的后果。对不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应当场告知,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申请材料推送及转交。综合服务窗口收件后,赓即将相关资料扫描后上传到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送给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单位,并将纸质材料转交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单位。

(四)受理。市政公用设施单位在收到综合服务窗口推送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将受理结果文书返回综合窗口通知申请人。

(五)办理。受理后,市政公用设施单位在承诺时间内完成报装手续,并将办理结果(如合同,批准书或办结通知书等)上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完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各市政公用设施单位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务于2019年11月22日以前完成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优化,并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宜宾站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栏和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公开公示。

办事指南内容应包括事项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流程、咨询电话、投诉办法等。

(二)建立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服务评价考核制度。将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情况纳入每月通报内容和服务评价体系,建立以服务事项的日常评价为基础多方参与的“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来源:宜宾发布

编辑:罗艳菊

责编:张洋

编审:胡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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