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脏车入城的告知书


各相关企业、广大驾驶员朋友:

为维护城市道路整洁,有效防治道路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2年2月10日起,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在城区及主要出入城通道进行执法检查,现就严禁脏车入城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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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下列情形的车辆,未经清洗不得在珙县城区道路上行驶:

(一)车身外表有明显污迹灰尘或泥土,车顶有积尘的;
(二)车辆号牌脏污影响识别的;
(三)轮胎、挡板、底盘沾带泥土的;
(四)车辆排放污水、流体物质,影响市容环境的;

(五)存在“抛、冒、滴、漏、撒、扬”的。


二、运输渣土、砂石、土方等易抛洒物料以及液体货物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物料沿路撒落、泄漏。

三、建筑工地、拆除工地、砂石料场等场地应按有关规定对进出口道路硬化,配备冲洗设施,落实冲洗保洁人员,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除尘,防止车辆带泥出场污染城市道路和主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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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存在下列情形的车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一)对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超载超限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对密闭不全、存在“抛、冒、滴、漏、撒、扬”等情况的货运车辆,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对车容不整洁的公交车、长途客运车、网约车和出租车等,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告知。


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珙县公安局

珙县交通运输局  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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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珙县城区

通过设置3处脏车入城检查点

(分别在城南塘坝申宇木业

城东岩门口、城西中坝干河沟)

设置劝导指示牌

“城管+交管+运管”联合执法等

多措并举,改善人居环境

提升城市“颜值”,全力打造

天蓝、水清、地绿的美丽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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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

还有一个好消息哦

珙县塘坝自动化洗车点

2月10日将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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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车主们呵护自己颜值的同时

也要呵护好爱车的“颜值”哦

记得冲洗后再进入城区

动动手指

让更多人知道...


END

来源:综合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珙县公安局、珙县交通运输局、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

编辑:邹   岭

编审:杨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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