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宜宾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通知要求,《目录》要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列入《目录》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并根据“只进一扇门”改革和“三集中、三到位”等相关要求,全部纳入相应层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最大限度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目录》中的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取消、变更、新增的,应按行业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按程序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国家对公共服务事项有调整的,按国家调整要求执行。




来源:宜人宜宾

编辑:茂琳

责编:张洋

编审:胡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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